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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第二章)

作者:佚名    试卷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

第二章 资产

  [基本要求]

  (一)掌握现金管理的主要内容和现金核算、现金清查

  (二)掌握银行结算制度的主要内容、银行存款核算与核对

  (三)掌握其他货币资金的核算

  (四)掌握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

  (五)掌握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核算

  (六)掌握存货成本的确定、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清查

  (七)掌握原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的核算

  (八)掌握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九)掌握固定资产的核算

  (十)掌握无形资产的核算

  (十一)熟悉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范围

  (十二)熟悉固定资产的概念及确认条件

  (十三)熟悉无形资产的概念、内容及确认条件

  (十四)熟悉其他资产的核算

  (十五)了解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考试内容]

  第一节 货币资金

  一、现金

  (一)现金管理的主要内容

  1.企业应当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并遵守有关库存限额规定。

  2.企业应当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加强现金收支管理。开户单位收入现金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不得"坐支"现金,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单位,应事先报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在核定的范围和限额内进行,同时,收支的现金必须入账。开户单位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如实写明提取现金的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救灾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单位,应向开户银行提出书面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此外,不准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顶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用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设置"小金库"等。银行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将按照违规金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处罚。

  (二)现金的核算

  企业应当设置现金总账和现金日记账,分别进行企业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

  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在现金日记账上计算出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和结余额,并将现金日记账的账面结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额相核对,保证账款相符;月度终了,现金日记账的余额应当与"库存现金"总账的余额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三)现金的清查

  企业应当按规定进行现金的清查,一般采用实地盘点法,对于清查的结果应当编制现金盘点报告单。如果有挪用现金、白条顶库的情况,应及时予以纠正;对于超限额留存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如果账款不符,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或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计入其他应收款;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计入管理费用。

  2.如为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计入其他应付款;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二、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一)银行存款的核算

  企业应当设置银行存款总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分别进行银行存款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

  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银行存款日记账上应计算出银行存款收入合计额、银行存款支出合计额及结余额。

  (二)银行存款的核对

  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应定期与其开户银行转来的"银行对账单"的余额核对相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不一致的原因除记账错误外,还因为存在未达账项。发生未达账项的具体情况有四种:一是企业已收款入账,银行尚未收款入账;二是企业已付款入账,银行尚未付款入账;三是银行已收款入账,企业尚未收款入账;四是银行已付款入账,企业尚未付款入账。

  对于未达账项应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如没有记账错误,调节后的双方余额应相等。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只是为了核对账目,并不能作为调整银行存款账面余额的记账依据。

  三、其他货币资金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除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各种货币资金,主要包括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

  (一)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汇票是指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二)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本票是指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的各种款项,均可使用银行本票。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三)信用卡存款。信用卡存款是指企业为取得信用卡而存入银行信用卡专户的款项。信用卡是银行卡的一种。信用卡按使用对象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按信用等级分为金卡和普通卡;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分为贷记卡和准贷记卡。

  (四)信用证保证金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是指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的企业为开具信用证而存入银行信用证保证金专户的款项。企业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应按规定向银行提交开证申请书、信用证申请人承诺书和购销合同。

  (五)存出投资款。存出投资款是指企业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投资的资金。

  (六)外埠存款。外埠存款是指企业为了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而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该账户的存款不计利息、只付不收、付完清户,除了采购人员可从中提取少量现金外,一律采用转账结算。

  为了反映和监督其他货币资金的收支和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其他货币资金"科目。

  第二节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概念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例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

  为了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收取现金股利或利息、处置等业务,企业应当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等科目。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确认金额,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支付价款中包含了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的,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应当在发生时计入投资收益。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现金股利和利息

  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对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应当确认为应收项目,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并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末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或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四)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处置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出售时的公允价值与其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企业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第三节 应收及预付款项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预付款项则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如预付账款等。

  一、应收票据

  (一)应收票据的内容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一种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定日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具体到期日;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承兑或拒绝承兑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符合条件的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可以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连同贴现凭证向银行申请贴现。

  根据承兑人不同,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是指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或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的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收到开户银行的付款通知,应在当日通知银行付款。付款人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三日内(遇法定休假日顺延)未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承诺付款,银行将于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四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开始营业时,将票款划给持票人。付款人提前收到由其承兑的商业汇票,应通知银行于汇票到期日付款。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银行应填制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连同商业承兑汇票邮寄持票人开户银行转交持票人。

  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这里也是出票人)签发,由承兑银行承兑的票据。企业申请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时,应向其承兑银行按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交纳手续费。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应于汇票到期前将票款足额交存其开户银行,承兑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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